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的委托,于2021年8月17日就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441900011-2021-00108)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1-2021-001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高德星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左欢金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南潢路工业区
六、报价明细: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
A |
2021年8月17日 |
1,795,000.00 |
广东高德星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南潢路工业区 |
|
七、评审日期:2021年8月17日
评审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葛卫清 成员:廖克明、张宁、莫焕宜、徐伟荣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广东高德星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10938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1093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