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东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价格认定中心、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办公场地2020-2022年租赁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09 00:30:00 招标编号:441900-202003-0001076001-0006浏览次数:800

一、采购人: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03-0001076001-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价格认定中心、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办公场地2020-2022年租赁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03,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东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办公场地租赁服务,租期为三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基于以下原因,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为加强统一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东莞市发展改革局拟将东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集中办公,拟租用办公面积为2600平方米。

位于南城街道胜和体育路3号体育中心冠军楼首层区域(约2600平方米),符合上述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体育中心冠军楼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物业,广东三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具有该物业的承租权。

东莞市发展改革局以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作为采购主体,拟向广东三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该场所作为3个中心的办公场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广东三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租用该物业首层区域作为3个中心的办公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号

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A

广东三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1505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0309日 至20200316日止。

十、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1811

  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3109388   

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dgjh9388@163.com

 

 

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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