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分校(雅园小学)
二、采购项目编号:JHZB-2019-01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分校(雅园小学)VI设计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基于高效、快速传播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分校(雅园小学)“弘雅正行,百花齐放”的办学理念、“办雅致学校,育花样少年”的办学目标等,本项目拟购买服务包括学校logo设计,学校标准字体、学校标准色、办公事务用品等设计即整套VIS,以及学校个性宣传片制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000.00元,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了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应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结合项目的特性,采购人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分校(雅园小学)计划于2019年9月份开学,本项目招投标及实施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不影响学校能够在计划时间内顺利开学,拟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给东莞市长颈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学校VI设计服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因此,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A |
东莞市长颈鹿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社区经贸中心B座0802 |
八、本公示期限自2019年5月5日 至 2019年5月9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分校(雅园小学) 地址: 东莞市南城西平宏伟五路阳光第九小学A栋四楼阳光八小筹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990206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109388
发布人: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5月5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