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的委托,对东莞市塘厦镇储备地块污染识别及初步采样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2-201903-220406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储备地块污染识别及初步采样调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8,99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内容 |
包A |
东莞市塘厦镇储备地块污染识别及初步采样调查项目(A标)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包B |
东莞市塘厦镇储备地块污染识别及初步采样调查项目(B标) |
六、供应商资格:(适用于包A、包B)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4月18日 至 2019年04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04月18日 至 2019年04月25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