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第三方核酸采样服务的采购需求开展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调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拟采购的需求内容:详见《附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第三方核酸采样服务采购需求书》。
三、需求调查内容:本次采购需求调查方式以书面反馈调查意见报告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附件中所提供的采购需求情况,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报告,反馈意见报告格式不限,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针对拟采购的需求内容,供应商需明确表示是否还有相关建议和修改。
(二)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有)]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或行业标准及证书等。
(四)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构成,包括设备、耗材、其他费用等。
(五)其他建议和意见。
(六)反馈供应商名称、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参与方式及时间:
请各供应商于2022年11月03日17:3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PDF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dgjh9388@163.com。
五、补充事宜: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A2栋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9- 23076191转205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第三方核酸采样服务采购需求书(需求调查稿).docx
电话:0769-23109388
传真:0769-26986988